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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校园之学院附中宣讲活动纪实

2019年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6日,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抚顺市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学院附中举行!

本次活动,通过展板展示、现场宣讲、海报张贴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常识教育!

“同学们!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第2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作为普通人,我们如何防间谍呢?下面老师教大家六个防间谍的方法!”

本次活动,学院附中的各位学生全程认真听讲并记录重点内容,相信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种子已在各位学子的心中悄然播下!

本次活动学院附中的玄忠文校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朱丽艳副校长全程参与其中。朱丽艳副校长对本次活动做了简要总结,她号召同学们将在本次活动中学到的知识落实到今后的实际生活中,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保卫国家安全的主人!并期待与我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密切合作,不断为学生提供专业化、实用化的法治知识!

安,于民而言,乃人之根本,安居乐业、幸福安康......

安,于国而言,亦是如此,安邦固本、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时强调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明确了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方面法律法规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相信各位同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能成为国家之盾,肩负起保护国家安全的重任,同时为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作者:李昕阳